诡獁


静静的路过;


我离开的那天,随居客栈的那个长发大叔,徘徊在路边假装找点事做,我知道他想目送一程,又因为我们都是男人不太好意思。车开了,他潇洒的挥挥手,我也潇洒的挥挥手,心想不必过分感怀,反正不久就会再见面。


可是并不是。大叔半年后移居深圳。


大叔北京原籍,小孩在加拿大出生以后怕丢掉母语,学龄带回大理读小学。我在随居的那些日子,每日也打不到几次照面,只是中午能看见他推出一辆捷安特女士粉红自行车去接孩子放学。我白天基本不在客栈,垃圾也没让阿姨去换,总是想自己出门时候顺带处置一下,又总是觉得袋子没满,还能再装,以至于我退房那天,带出来三大袋垃圾。大叔爱酒,也许是酒量大,没见醉过,什么五花八门的酒都有研究,哪个村哪个店什么时候出什么水果鲜花酿他一清二楚,朋友圈也是多有关于酒的转载。他曾告诉我古城有三个地方有斋饭,免费的那种,还有一家有名的薄荷羊肉米线,可惜我都没去成。我退房的那天早上,早早的起来,大叔已经买好了一碗羊肉薄荷米线放在院子的石桌上,说是请我。


我怀疑大叔是金牛座的,因为有点执拗。随居老板家的金毛叫王子,长了耳螨,大叔每天下午会去捉他来涂据称是双氧水的东西,但我闻了觉着有点像人家擦脚气的药水。我告诉他那并不是耳螨,只是长久没洗澡洗耳朵,脏而已,洗干净再涂点红霉素软膏即可,还引证我家7只狗的例子以信服,可是大叔依然每天捉来王子涂脚气水,却从不带他洗澡。

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便不敢再提起那个地方的名字,每每要提到,也是用“那个地方”来代替;至今我也搞不明白,到底那个地方是个梦,还是回来以后的城市是个更长的梦。一年就这样过去了,转过身去看,好像我熬了半宿昏昏睡到下午,同去的伙伴有的已经生了娃;移了民;换了城市;找了新男友。


我突然觉得旅拍于我真心不是什么好东西,它居然有着强烈的时效性;


当时看当时发出来,无比兴奋和妙不可言,等你过些时日再回头去看赏,确觉着有些伤感,因为时间,在我们和我们的周边圈子里烧灼出了痕迹烧灼出了伤口。


当然,我并不是“唉,杯子里只剩一半水了”的那种悲观者;但有谁敢说自己是个完全彻底的乐天派呢。


我第一次见到林白时候,好像天已经黑了,也可能我记错,她穿着格子衬衫,男孩的发型。我们在路边闲聊,她用打火机把一只虫子烧死了。她和她那个黑乎乎的闺蜜住在二楼,电视机声音有点大。我们去人民路,我看她用云南话和卖乳扇的大娘侃价,还告诉我这是好东西。有天早上我们去吃路边摊的那种早饭,她用云南话和那个大婶聊天,当时的太阳好大,晒的头昏眼花的,我坐在摊子上面的红棚子过滤下来的涨眼红光里,吃了三碗米线。但风却是特别凉爽的,一路从下关吹过来,好像大太阳底下打了空调,那种感觉好不真实。


我前面说了,旅拍于我,过期再去审视,会感伤,会自责,待人接物处事总能反观很多不足的地方,就像随居大叔,还有梵德的范范,我总以为反正我会经常过去,反正可以再见到,有不周全不尽兴的地方,都可以弥补,可是并不是这样,而且根本不会这样。有些人,而且很多人,我们擦身而过,就擦身而过了,这个时空的横坐标就永远在车后方了,这是没办法的事情,所以对于眼前人身边事,尽量提醒自己,要记得这个道理,要想起来珍视。


拍下这张照片的时候,是我第二次去到那个地方,当时我耳机里面听的是Unheilig的An deiner Seite,直到今年的这个时候,我依然还会单曲循环几遍来听。劝你不要搜索来听,十分伤感,十分负情绪。


对于那个地方,我只想尽快逃离现在的城市,搬去那个地方,越快越好。只是,青山依旧在,几度夕阳红了,我们都只是或曾是静静的路过。


最后,这不是软文,并且F***那些说基情四射的。

评论(6)
热度(86)
回到首页
© 诡獁 | Powered by LOFTER